
問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5.2條規定“設置在防火墻、防火隔墻上的防火窗,應采用不可開啟的窗扇或具有火災時能自行關閉的功能”,防火窗如何實現火災時自行關閉的功能?
回答:能自行關閉的防火窗應具有手動和火災下熱敏感元件釋放關閉活動扇功能。窗扇的啟閉控制方式可以附加有電動控制方式,如電信號控制電磁鐵關閉或開啟、電信號控制電機關閉或開啟、電信號氣動機構關閉或開啟等。
依據山東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疑難解析2.0
附:6.5.2 設置在防火墻、防火隔墻上的防火窗,應采用不可開啟的窗扇或具有火災時能自行關閉的功能。
防火窗應符合現行 標準《防火窗》GB 16809的有關規定。
【條文說明】防火窗一般均設置在防火間距不足部位的建筑外墻上的開口處或屋頂天窗部位、建筑內的防火墻或防火隔墻上需要進行觀察和監控活動等的開口部位、需要防止火災豎向蔓延的外墻開口部位。因此,應將防火窗的窗扇設計成不能開啟的窗扇,否則,防火窗應在火災時能自行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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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公網安備320581020023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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