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問題名稱
關于住宅樓是否必須設置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問題。
2.問題的具體內容
(1)專業:電氣
?。?)涉及的規范名稱及條文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GB 51348-2019第13.3.2條,居住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應根據現行 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和本標準第13.2.1條的要求設置,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當住宅公共門廳有人值班時,宜采用集中報警系統和區域報警系統組成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且在住宅公共門廳設置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當住宅公共門廳無人值班時,應按本標準第13.3.1條第8款要求,在住宅公共門廳設置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第13.3.1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原則應符合下列要求:8對于集中報警系統和控制中心報警系統,宜采用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控制方式。
?。?)問題描述
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住宅樓,是否每棟樓公共門廳內都需要設置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
3.問題答復
采用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住宅樓,該棟樓住宅公共門廳應設置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


蘇公網安備320581020023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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